被撞廢的東風標致207
被撞廢的東風標致207
新年剛過,一場交通事故讓高先生一家從快樂墜入悲痛當中。因為這場車禍不僅使他終身殘廢,也帶走了母親和女兒的生命。高先生認為,這一切是可以避免的,或者不用付出這么大代價。
禍起輪胎
2010年8月份,高先生欣喜地從東風標致銀川4s店買了一輛東風標致207。可誰知,半年后,這輛車卻帶走了母親和女兒的生命。
高先生在投訴中說,2011年他回陜西老家過春節(jié)。春節(jié)后,也就是2011年2月11日他帶著全家回銀川,行駛至青銀高速寧東段時出了交通事故。也就是在這場事故中,母親和女兒走了,高先生本人也造成大腿股骨粉碎性骨折。
事故發(fā)生后,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了現場勘查,并于3月17日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同時甘肅隴通司法鑒定所也出具了“司法鑒定意見書”?吹絻煞菸募蠛螅呦壬荒樸等。“事故認定書”與“司法鑒定意見書”上都明確寫著本人“駕駛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在高速上行駛,未能確保安全,致使車輛碰撞道路防護欄發(fā)生側翻。”

甘肅隴通司法鑒定書(部分)

交通事故認定書(部分)
“什么是不符合技術標準?”高先生心想,他在出行前還專門在4S店進行過保養(yǎng)。也就是2011年1月1日。當時雖還不到7500公里保養(yǎng)期,東風標致4S店客服人員張羅靜跟他說,既然春節(jié)要遠程駕駛,最好進行一次保養(yǎng),以免發(fā)生意外。他當時欣然同意了。可現在怎么成了“不符合技術標準”的車?
高先生再詳細看文中解釋,不符合的技術標準是指GB7258-2004《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9.1.4中的規(guī)定。在文中規(guī)定明確指出:同一軸上的輪胎規(guī)格和花紋應相同,輪胎規(guī)格應符合整車制造廠的出廠規(guī)定。
“原來是輪胎的問題!”
高先生這時想到,他在1月7日保養(yǎng)完取車時,發(fā)現輪胎胎壓不足,檢查后發(fā)現右前輪胎被扎了一個釘子。當時4S店只同意修補,但高先生認為這是未出保養(yǎng)的新車,輪胎被4S店扎了釘子,即使修補肯定也會有問題,于是要求更換新輪胎。當客服人員向售后經理楊萬明申請后,同意更換新輪胎。至于更換的什么牌子,什么花色與型號,4S店沒有說明,高先生也未多問,換好后就走了。誰知今天卻因輪胎花紋不一致,導致了悲劇的發(fā)生。
投訴后,高先生內容是高先生與張羅靜在3月17日的電話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