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忘帶鑰匙,騙取宿舍管理員的鑰匙,打開同學宿舍大門,偷走手機、游戲機、電腦。昨日上午,22歲的陜西某大學大二學生王強(化名)坐在被告席上聲淚俱下,以一份《悔過書》告誡在場旁聽的數(shù)百名高中生。
昨日上午,由未央?yún)^(qū)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大學生王強涉嫌盜竊案,在西安中學開庭審理。去年12月17日,王強在本校1號公寓樓,以其忘帶鑰匙為由,從公寓管理員處騙得二樓的宿舍鑰匙,盜走兩間宿舍的三部手機和一部PSP游戲機。12月20日,他又來到7號公寓樓,以同樣的方式騙取鑰匙,從206宿舍盜得筆記本電腦一部。所盜贓物均以低價銷贓。
此案移送審查起訴后,未央?yún)^(qū)檢察院辦案干警通過審查,發(fā)現(xiàn)王強染有毒癮,平均兩三天就要注射一次海洛因,每次需要花費50元。王強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家在郊縣農(nóng)村,經(jīng)濟條件不好,學費都是找親友借的,因此萌生了盜竊念頭。在他向法庭遞交的《悔過書》中,他告誡現(xiàn)場數(shù)百名高中學生,“不管條件多么艱苦,也要活得坦坦蕩蕩。”
針對王強吸毒惡習等酌定從重情節(jié),和認罪態(tài)度、羈押期間表現(xiàn)等酌情從輕情節(jié),檢察機關進行認真核實,向法庭提出量刑建議。經(jīng)合議庭依法合議,審判長當庭宣判,以盜竊罪判處王強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1000元。
為了以案說法教育廣大青少年,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fā)生,庭審結(jié)束后,未央?yún)^(qū)檢察院副檢察長趙輝結(jié)合青少年犯罪特征、犯罪動機等情況,為數(shù)百名高中生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 (記者高雅 實習生劉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