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門三碼頭纜車(資料圖片)記者 畢克勤 攝
船到碼頭,乘客下船,可沒想到上岸還要另收2元的纜車費。湖北游客簡先生很郁悶:“既然乘客買了船票,朝天門三碼頭就應提供免費的上岸工具,而不是強行宰客。”
坐船要收纜車費
本月12日,簡先生和家人坐船來到重慶,在朝天門三碼頭下船時,工作人員要求他購買纜車票。“我又不是來坐纜車觀光旅游的。憑船票,也該讓我免費坐纜車,把我平安運離這個碼頭啊。”簡先生和工作人員爭執(zhí)起來。
“這不是亂收費,物價局有批復。”工作人員指著收費處上方張貼的一張藍色收費標準說。簡先生看到,文件落款日期是1996年9月。
“這份文件是直轄以前的,現(xiàn)在還按這個文件收費合理不?”簡先生心里打了個問號。他打望四周,“原本三碼頭和其他碼頭之間有躉船連接起來,可供乘客走路,但偏偏把門鎖起來,逼得乘客只能花2元錢坐纜車。”
簡先生認為,該行為涉嫌壟斷,是強制消費。
市物價局商品價格處的工作人員查詢之后表示,該纜車收費是合法的,物價局有專門批復,并有備案。至于是否該讓乘客走出碼頭,這不在物價局的管理權限范圍之內。
走路只需幾分鐘
在重慶港客運大廳里,兩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纜車負責載乘客上船、下船,并沒有對外開行。
為什么不提供給乘客一條走路的通道呢?
工作人員解釋,這主要是從安全角度考慮,一旦沒有這個封閉通道,難免會有一些危險物品進入輪船,會給安全航行帶來危險。另外,從客運大廳往返三碼頭也是一個體力活,不是任何一個人都能吃得消的。
為了驗證這個說法,記者專門從朝天門廣場左側的通道走了一趟。通過廣場左側通道,經(jīng)規(guī)劃展覽館來到朝天門四碼頭處(這條線路和三碼頭上下路程差不多),全程約有100多步階梯,記者花了四分鐘。四碼頭與三碼頭之間,是用躉船和跳板連接的,當記者準備從四碼頭的跳板上三碼頭躉船時,確實發(fā)現(xiàn)一扇緊閉的門擋住去路。
再體驗上行的感覺。記者從三碼頭躉船出發(fā),沿著階梯向上走,有些吃力,如果再背一些行李的話,得走一陣歇一陣。記者上行花了七分鐘。
附近一艘輪船的工作人員證實,原來還能走路上躉船,自從這道門鎖了后,只能坐纜車。
九客運站:成本太高,不收費不行
重慶港九客運總站辦公室喬主任解釋,自從開始收纜車費以來,一直有爭議。有人投訴,也有人告到法院,但最終這筆收費一直堅持下來,說明收得是有道理的。
喬主任打了個比方,碼頭就好比是機場,提供了一個供輪船?康牡胤,機場都在收取機場建設費,那么碼頭為了乘客修建的纜車,也應適當收取費用。這部纜車每年維修成本和人工成本高,而且還有接待領導或外賓觀光的任務。
“是否有取消收費或者降低收費的打算?”記者問。
喬主任說,那是物價部門的事情。
“會不會給乘客多一種選擇呢?比如說步行。”
喬主任表示,主要是從安全角度考慮,為了整個輪船運行安全,只能有一個安檢通道。
消費者:應該讓乘客有所選擇
簡先生算了一筆賬:“每個人收費2元,每天兩趟船,按我坐的船有80名乘客計算,每年就有5萬多人次上下纜車,至少有十多萬元的纜車票收入。但我相信,肯定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樣不情愿掏錢坐纜車。”
簡先生認為,從安全考慮需要安檢,這個能理解,但為什么不能人性化一點,比如把安檢機搬到躉船入口處,既滿足了安檢需要,也能讓乘客選擇乘纜車或是走路。
簡先生表示,采用何種方式上船下船,應該讓乘客有選擇。隨后他將向消協(xié)投訴,如果得不到合理答復,不排除向法院起訴。
律師:剝奪了消費者選擇權
本報新聞律師團成員唐用強律師認為,重慶港九客運總站的做法,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涉嫌強制消費。
他認為,碼頭提供的纜車服務,乘客可以選擇坐也可以選擇不坐。乘客可向消協(xié)投訴,也可向法院起訴,理由是“經(jīng)營者剝奪消費者選擇權利”。
市民:多點選擇讓消費者服氣
在解放碑大都會上班的市民牟女士說,修了纜車,重慶港九客運總站的確給乘客提供一種便捷的出行方式,但是他們忘記了,還有一部分人,自愿選擇步行,不愿意坐纜車。
“如果能給乘客多一種選擇,既少了糾紛也多了諒解與和諧,這才是企業(yè)生存和發(fā)展的長久之道。”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