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2011年9月15日由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辦的“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quán)公共服務平臺”(www.100ec.cn/zt/315/) 接到張先生對淘寶商城的投訴。
(注: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配圖)
張先生說,他8月16日賣給廣東一個買家三個燈,買家以燈拍不到前后一致光無理由要求退貨。但張先生說,當時賣的時候說好,只保證正常使用,燈是易碎品因此賣出是不退的。然而淘寶方面判退。張先生說退他也就接受了,但是買家把他的燈弄碎了,經(jīng)過北京光寶確認維修費用300元。張先生不能接受淘寶小二到現(xiàn)在一個月也不給予處理,造成他的燈被買家白白使用。
對于張先生的問題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工作人員與淘寶方面取得了聯(lián)系。淘寶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jīng)受理了張先生的事情,目前正在處理中。由于要顧及賣家與買家兩方面,因此這件事情處理起來比較慢。淘寶方面也給出了時間期限,說到下周四能給賣家一個答復。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網(wǎng)購與維權(quán)專家王周平認為,企業(yè)在處理這類事情時應該告知用戶該事件的進度,而不是讓用戶茫然地等待,這樣只會引起用戶的不滿。而用戶方也應給予企業(yè)適當?shù)乩斫猓屍髽I(yè)能夠更好地為用戶服務。(文/網(wǎng)絡零售部 遠非)
來源: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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