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又曝軟件涉黃丑聞 專家分析稱
“蘋果”涉嫌觸刑 電信運營商亦需擔責
法制日報記者 萬靜
蘋果App Store正面臨更多的爭議。繼此前爆發(fā)的盜版書事件后,近日有消費者反映在蘋果公司的App Store上發(fā)現涉黃軟件,明碼標價向消費者出售。涉黃軟件不僅標題“露骨”,還包含了一些暗示性的內容。據媒體報道,蘋果給出的官方回復是,App Store已經內置了分級機制,當消費者購買一款涉及“不良內容”的應用程序時,系統(tǒng)會彈出一個年齡提示。
那么,如何從法律角度去認知和分析蘋果App Store的涉黃產品?《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采訪。
中國法商學院院長王春暉教授認為,蘋果App Store的涉黃產品具有明顯的違法性。
王春暉說,依據媒體的報道,用戶在蘋果App Store搜索欄,以“情色”為關鍵字進行搜索時,可以顯示足有190多個含有色情內容的軟件,這些軟件包括電子書和小游戲,有些電子書的內容含有大量淫穢細節(jié)描寫。這些軟件不僅以情色冠名,還幾乎都使用了“艷照”作為軟件縮略圖,以此吸引人們的眼球。根據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條的規(guī)定,淫穢物品,是指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誨淫性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及其他淫穢物品。顯然,蘋果App Store上述中的內容具有明顯的違法性。
記者也在App Store中看到,類似“有聲成人性小說”等應用程序排在圖書收費項目排名上,價格從0.99美元起不等。而據一名業(yè)內開發(fā)者介紹,除了圖書圖庫之外,一些色情內容可能存在于游戲、惡搞應用程序中。對此,蘋果客服回應稱,已就類似軟件向消費者作出分級提示和警告。
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信息處副處長王松在接受采訪時指出,目前我國對淫穢色情信息并不實行分級管理制度,而是嚴禁以牟利為目的制作、販賣、傳播淫穢色情信息,或者不以牟利為目的但傳播淫穢信息,并且對什么是淫穢色情信息都有明確標準。因此,任何以牟利為目的制作、販賣、傳播淫穢信息或者不以牟利為目的傳播淫穢信息的行為,我國法律都是不允許的。情節(jié)嚴重,構成刑事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蘋果App Store涉黃產品傳播中的法律關系問題,王春暉分析說,盡管App Store上的應用程序大部分是由第三方開發(fā)者開發(fā)的,但這絕不意味著蘋果公司可以免責。必須指出,蘋果公司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終端制造商,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內容提供商。第三方開發(fā)者將軟件和內容上傳到App Store,由蘋果的用戶通過電信運營商的移動通信網絡進行定制和購買,這時蘋果公司與蘋果用戶就建立了一種電子合同關系。因此,蘋果公司必須依法對第三方開發(fā)者上傳到App Store中的所有軟件和電子產品的內容進行合法性審核。按照蘋果公司的說法,所有上傳到App Store的軟件和電子產品都要經過蘋果總部的審核才能出現在App Store中,這也就意味著這些涉黃的軟件和電子產品是通過了蘋果公司的審核才得以發(fā)布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guī)定,對于明知是淫穢電子信息而不履行法定管理責任,允許或者放任他人在其所有或者管理的網站、網頁上發(fā)布達到一定危害程度,均屬于違法犯罪行為。顯然,蘋果的涉黃行為屬于明知故犯,已涉嫌觸犯刑法。
王春暉說,電信運營商對蘋果App Store涉黃產品也負有監(jiān)管責任。因為在互聯網時代,我國執(zhí)行的是“誰接入,誰負責”的準則。到了移動互聯網時代,三大運營商的監(jiān)管部門——工信部將這一準則進一步細化為“誰經營,誰負責;誰接入,誰負責;誰收費,誰負責”原則。按照兩高《關于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guī)定,電信業(yè)務經營者明知是淫穢網站,為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代收費等服務,并收取服務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一)為五個以上淫穢網站提供上述服務的;(二)為淫穢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三)為淫穢網站提供代收費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四)造成嚴重后果的。
王春暉認為,因此,作為與蘋果公司合作的電信運營商,有義務履行監(jiān)管的責任,如果明知App Store發(fā)布的電子產品具有淫穢內容,仍然提供互聯網接入或通信傳輸以及為其代理收費,符合以上4種情形,對電信運營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這一點必須引起與蘋果合作的電信運營商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