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蓬萊19-3油田漏油事故,7月5日下午14時,國家海洋局在北京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公布了中海油渤海油田漏油事故的調查情況。 中新社發(fā) 陳璞 攝
中新社北京7月5日電 題:蓬萊漏油事件引發(fā)央企社會責任拷問
中新社記者 阮煜琳
6月10日,6月14日,還是6月19日?在國家海洋局7月5日下午通報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蓬萊19-3油田漏油事件之前,媒體紛紛猜測此次漏油事件的發(fā)生時間,在蓬萊19-3油田漏油事件被網(wǎng)絡披露后半個月內,媒體力圖從多方“證實”并進行報道,但多方求證未果,此次溢油的準確時間、事故原因、溢油規(guī)模、分布面積和影響范圍始終是迷霧一團,一些憤怒的網(wǎng)友和媒體將矛頭指向了中海油。
蓬萊19-3是中國建成的最大海上油氣田,由中海油和美國康菲石油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康菲中國石油合作開發(fā),作業(yè)方為康菲中國。
6月21日某網(wǎng)絡微博最早爆出此次滲油事故,稱“渤海油田有兩個油井發(fā)生漏油事故已經(jīng)兩天了,希望能控制,不要污染”,引起網(wǎng)友和媒體的關注。但事故發(fā)生的半個月后,多家媒體聯(lián)系中海油集團沒有獲得回復,一些網(wǎng)友指責中海油掩蓋漏油信息,缺乏社會責任。甚至有媒體“列舉了”中海油2007年以來的“瞞報”的漏油事件。
時隔半個月后,7月3日,中海油投資者關系部確認,該油田的滲漏在上個月的上旬就已出現(xiàn),目前事故已基本處置完畢,整個泄漏污染海面只有200平方米。中海油“語焉不詳”的回應沒有給公眾滿意的答復,并把民眾和媒體對整個事件的關注推向高潮。
有網(wǎng)友認為,海上油田發(fā)生滲漏不是企業(yè)可以“內部消化”的私事,而是一起可能危及海洋生態(tài)環(huán)境、影響公共利益的公共事件。中海油沒有權力“隱匿”事故達半個月之久,甚至是在國家海洋局公布監(jiān)測結果,媒體公開報道“倒逼”之下,才勉為其難地披露一些有限信息。這樣一味“捂”“堵”下去的結果,可能錯失最佳的補救時間,剝奪公眾的知情權,從而加劇對公共利益的傷害。再則,此舉也是對廣大投資者的不負責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之規(guī)定,中海油有及時主動披露重大事件的義務。
7月5日下午有70多家境內外媒體、90多名記者參加了國家海洋局媒體通報會,國家海洋局15位官員集體亮相回答記者提問。
國家海洋局通報顯示,此次發(fā)生泄露為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蓬萊19-3油田B平臺和C平臺,首次發(fā)現(xiàn)時間分別為6月4日和6月17日。截至7月4日,本次溢油污染主要集中在蓬萊19-3油田周邊海域和西北部海域,其中劣四類海水面積為840平方公里,單日溢油最大分布面積158平方公里。
國家海洋局已基本完成了溢油影響范圍、溢油對海水水質、沉積物影響評價工作。B平臺采取減壓措施后,溢油于6月19日得到基本控制;C平臺采取水泥封井措施后,溢油于6月21日得到基本控制。
國家海洋局證實,根據(jù)相關法律,康菲公司對此次漏油事件承擔全部責任,中海油對此事件不負責任。事已至此,該事件或可平息。但蓬萊漏油事件引發(fā)媒體和公眾對央企社會責任的集體拷問卻值得思索。
中海油的漏油事件,不單單是事關企業(yè)利益的私事,更是事關公眾安全的大事。面對這類和公共利益相關的事件,信息公開是企業(yè)和相關部門必須做的第一步。因為這已屬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重要信息,需要企業(yè)乃至相關職能部門主動公開,主動介入,主動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