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記者 林軼潔 攝影 詹逾) 眼看婚期就要臨近,小華與酒店之間因幾千元的“開瓶費”陷入僵局。商家認為,“開瓶費”是提供服務的一種正當收費;消費者卻表示,酒店涉嫌強迫消費。
日前,小華在12345的投訴記錄已被移交至物價部門。該部門稱,收取“開瓶費”,合法不合理。
交付尾款時
酒店提出4000元“開瓶費”
早在去年8月,小華就在浙江東方豪生大酒店訂了婚宴,并交付了5000元定金。
今年12月,小華與東方豪生確定婚宴日期和具體桌數。酒店提出,尾款必須在酒宴前結清。但在結算時,小華突然發(fā)現賬單上多出近4000元的費用。“酒店說,這是自帶酒水的開瓶費,每桌100元。”
“由于沒有經驗,訂酒宴時很多問題我們沒有問,他們也沒有主動提。”小華困惑,為何商家不在付定金時告知他有這項收費。
商家收取“開瓶費”的依據何在?這是小華的第二疑問:“是他們打開瓶子的勞動回報?還是端酒上桌的服務回報?”
酒店表示,如果消費者不是自帶酒水而是訂酒店提供的酒水就不存在這項費用。這個說法讓小華覺得,商家有點有強買強賣的嫌疑。
昨天,商家向執(zhí)法部門反饋,由于消費者是自帶酒水,因此“開瓶費”是商家收取相關服務費的一種。
然而事實上,東方豪生在去年9月發(fā)布的婚宴消費信息中明確表明,取消15%的服務費用。這個標準一直執(zhí)行至今。既然取消了服務費,為什么又要收取一個叫‘開瓶費’的服務費呢?
昨天,記者以預定婚宴為名進行暗訪。東方豪生的婚宴銷售人員表示,如消費者自帶婚慶公司要收取200元“清潔費”;自帶酒水收取100元/桌“開瓶費”。
執(zhí)法部門:
“開瓶費”合法不合理
為什么消費者難以對“開瓶費”說“不”?
對于商家來說,酒水消費直接掛鉤利潤。一位餐飲負責人認為,菜肴和酒水都是酒店利潤的來源,如果消費者都自己帶酒,酒店根本沒辦法盈利,所以制定一定的酒水開瓶費規(guī)定是業(yè)內的行規(guī)。
對此,市物價局表示,目前,沒有任何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對“開瓶費”等服務費用做出具體限制。只要商家事先做出告知或實施明碼標價,執(zhí)法部門就無法做出懲處。
但是從情理角度來說,商家一方面允許自帶酒水,另一方面又通過“開瓶費”提高門檻,有悖常理。“在我們看來,‘開瓶費’合法卻不合理。”
“開瓶費”讓“允許自帶酒水”
成空頭倡議
該不該收取“開瓶費”?絕大多數消費者認為,這是酒店一種變相的強制消費。
網友“唯婚盟主”專門對杭城數十家酒店的收費情況做了調查,并列出一張自帶酒水,需收取“開瓶費”的酒店名單。這其中就包括:浙江東方豪生大酒店、杭州紅樓大酒店、杭州凱悅酒店、杭州歌德大酒店等。據核實,這些酒店開瓶費收費標準在100元/桌-200元/桌不等。
去年4月,省工商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對外公布“浙江省餐飲服務業(yè)專項消費評價百家優(yōu)勝單位”。在會議上,對省內100家優(yōu)勝單位發(fā)出倡議,提倡節(jié)儉消費,不禁止自帶酒水……杭州的樓外樓、張生記、紅泥、伊家鮮等18家酒店都表示消費者可自帶酒水。
然而倡議發(fā)出的第一天,執(zhí)行就遭遇困難。有媒體調查發(fā)現,不少企業(yè)在允許自帶酒水的同時,提出了收取“開瓶費”的要求。如此一來,“允許自帶酒水”淪為空頭倡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