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機換了兩次,問題依然存在。”23日,南昌市民田女士向本報投訴藍極星牌手機。
據田女士介紹,2009年10月2日,她在南昌八一大道的麗華手機城恒茂店購買一款型號為KP401藍極星牌手機,花了520元。新手機使用時,就出現了電板經常沒電,和沒有來電歸屬地功能。10月28日和12月份,她兩次找到商家更換新機,可是之前的問題依然存在。無奈之下,她找到商家要求退款。該商家同意田女士的要求,卻要扣除所謂的折舊費。
就此事,記者聯系到該手機廠家一位男性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稱,田女士之前更換了二次,應該有保修單。憑保修家,他們廠家就會給予田女士辦理退款手術。但田女士,現在不能提供保修單,只能按照三包條例來執(zhí)行。(廖功華、齊搶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