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彬)男子將散裝的洋酒、葡萄酒等換裝,變成“皇家禮炮、芝華士”等大牌洋酒銷售,累計獲利70余萬元。記者上午獲悉,33歲的被告人王某因犯假冒注冊商標罪,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
2010年至2011年間,王某雇用孫某在本市朝陽區(qū)垡頭等地,非法使用黛爾吉奧品牌有限公司、芝華士兄弟(美洲)有限公司、杰克丹尼爾持有人有限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青島道格拉斯洋酒有限公司等多家洋酒、葡萄酒的注冊商標。
兩人銷售假冒的散裝洋酒累計1416瓶、葡萄酒6964瓶,涉案價值達70余萬元。后王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被假冒的部分酒品
1、“Johnnie Walker黑牌、紅牌威士忌” 2、“芝華士12年、18年”
3、“皇家禮炮” 4、“杰克丹尼”
5、“長城干紅” 6、“AK-47伏特加”
●法院審理
朝陽法院審理認為,王某未經(jīng)商標注冊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jié)特別嚴重,已構(gòu)成假冒注冊商標罪,依法應予懲處。
鑒于被告人王某犯罪后能夠主動歸案,并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jié),且歸案后能夠檢舉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具有立功表現(xiàn)。王某當庭自愿認罪,具有一定悔罪表現(xiàn),故對其所犯罪行依法予以減輕處罰。法院據(jù)此判處王某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