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26日電(記者 涂銘)癌癥患者霍女士食用血燕后身體不適,經檢驗食用的血燕中亞硝酸鹽含量超標33倍;襞繉⒈本└粷砂俅ㄑ喔C商行和廈門市絲濃食品有限公司訴至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索賠9.66萬元。
霍女士訴稱,2011年7月,經北京富澤百川燕窩商行青年路店銷售人員的極力推薦,她購買了廈門市絲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燕之屋”特級血燕10盞(86g)。同年8月18日,霍女士在食用血燕后,突然發(fā)燒、頭痛、惡心,到北京協和醫(yī)院化驗血常規(guī)后多項不合格;襞康拇砣吮硎,霍女士將家中留存的“燕之屋”血燕送往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中心檢驗后得知,該血燕中亞硝酸鹽含量2371毫克/千克,超出國家最高強制性標準33倍。
霍女士表示,她多次與生產商和經銷商協商,但二者總是借故拖延,故訴至法院,請求判決被告支付原告購貨款、十倍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9.66萬元。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