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門發(fā)出二手房消費警示
省城何女士因購房與中介公司發(fā)生糾紛,多次交涉未果,后經(jīng)工商人員調(diào)解才得以解決。日前,合肥市工商部門發(fā)出消費警示,在選購二手房前,買主應到實地查看,不要輕易聽信中介公司的鼓動,以防上當受騙。
接到熱線報料后記者了解到,前段時間,何女士聽信一家中介公司的宣傳,看中一套位于合肥市光明新村的二手房,在沒有看到房子的情況下,就預付了5000元訂金。待何女士看過房子后覺得不甚理想,便要求中介公司退還訂金。該公司卻以收取疏通費為由強行扣留500元,何女士多次交涉,該公司均置之不理,無奈之下她來到工商所投訴。
工商人員詳細詢問后,了解到這套住房是合肥市一家單位委托公司代售的,消費者在購房時應享有知情權,在沒有看到現(xiàn)房前,不應該收取訂金。經(jīng)工商人員反復協(xié)調(diào)、多方努力,何女士終于拿到了原本屬于自己的500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