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廣州市政府日前提出,將采取堅決有力的措施查處違法用地,違法用地整改不力者將就地免職。
廣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蘇澤說:“不要以為違法用地發(fā)展村鎮(zhèn)經濟是‘因公違法’,不會被追究責任。有沒有從中獲得利益,并不是追究責任的必備要件,只要沒有管好土地,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就要追究領導干部的責任。”
據透露,廣州市政府要求,到2009年土地執(zhí)法檢查時,如果各區(qū)(縣級市)轄區(qū)內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高于15%,或者執(zhí)法檢查發(fā)現的違法用地面積比2008年發(fā)現的違法用地面積沒有下降80%以上,以及在土地管理方面出現其他嚴重問題的,要追究各區(qū)(縣級市)黨委、政府的責任,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一律就地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