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篇題為《河南官員把拆遷戶孩子扔下樓》的帖子在網上熱傳,視頻證實孩子并未被扔下樓,該消息經瀟湘晨報滾動新聞報道后,當地媒體也有介入,其中引述一位街道辦事處副書記說法稱“并沒有毆打焦家任何人”,逐漸呈現事件真相,但被拆遷戶當事人焦志民則聲稱遭遇兩次毆打,目前他們一家正生活在被拆遷后的廢墟中,問題仍未解決。
當事人稱一家人現在住在僅剩的一層樓里
12月25日下午,記者通過第一視頻網工作人員取得了發(fā)澄清視頻帖作者的聯(lián)系方式,該作者自稱姓張,聲稱視頻發(fā)生在11月7日,地點為河南三門峽市湖濱區(qū)崖底鄉(xiāng)劉家渠村,被拆遷戶姓名叫焦志民,并透露了當事人的聯(lián)系方式。
當天晚上,記者致電焦志民,他稱自己確系三門峽市湖濱區(qū)崖底鄉(xiāng)劉家渠村的村民,就是視頻中的當事人,并說當地區(qū)政府打著城中村改造的幌子將地賣給開發(fā)商,找人評估房價每平460元,而該地房產市值3000多元一平。
焦志民還說,當地責拆遷的人不顧被拆遷戶的反對,由區(qū)、鄉(xiāng)政府和鄉(xiāng)派出所的人來到他們家強拆,并將其帶到派出所20多小時,把家里的衣物家具等全部清理沒收,20多天后才歸還,目前他們住在最后一層的廢墟里,原本是有四層的小樓。
官方負責人稱被拆遷戶的房產證有問題
而根據當地媒體12月29日報道,早在2007年,劉家渠村就被列入三門峽市城中村改造項目之列,拆遷工作也于2008年4月份開始,當年5月31日,全村240戶居民已遷出239戶,焦志民成了拆遷的“釘子”。
那么,政府為什么不愿意滿足焦志民的要求呢?湖濱區(qū)主管拆遷工作的副區(qū)長王海岳介紹說,在進行安置公示的時候,焦志民的宅基地的確是4分4厘,但政府接到村民舉報:焦志民的宅基地應為2分,其余均為擠占原鄰居宅基地,而后走關系辦下了房產證。
根據王海岳提供的材料顯示,湖濱區(qū)紀委監(jiān)察局調查之后發(fā)現村民舉報屬實,并對時任崖底鄉(xiāng)副鄉(xiāng)長的褚小福等5人給予了處分。
“根據調查結果,我們決定按照2分宅基地的標準給予焦志民補償,但他一直不愿意。”王海岳說,相關部門一直在做焦志民的思想工作,并在各個方面給予了很大的優(yōu)惠,但他一直阻撓拆遷。
處理:不起訴焦志民 不追究發(fā)帖者責任
“焦志民全家涉嫌暴力抗法,已經達到刑拘的標準,但他的女兒焦芳苦苦哀求,說自己馬上就期末考試了。”王海岳說,“一旦刑拘,這孩子的大學肯定也是上不成了,再加上焦志民口頭同意了拆遷方案,所以我們決定不予起訴。”
“我前前后后往他家跑了120多趟,但沒有結果。”崖底街道辦副書記張剛認為,事情走到強拆這一步也是在所難免的。“他還準備了煤氣罐,存在一定的危險,所以我們對焦家人進行了控制,但并沒有毆打焦家任何人,也不存在帖子里所說的暴力,倒是焦家人砸傷了我們6位工作人員、砸毀一臺拆遷機械。”張剛說。
據了解,在帖子發(fā)出后不久,張剛就趕赴鄭州,與焦芳和學校的老師以及鄭州的民警進行了5天的溝通。“她說原始帖子是她朋友的朋友發(fā)的,但原帖并未說官員扔小孩,她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寫了檢查。”張剛說,既然認識到錯誤,又何必耽誤她呢?
對于如此低調處理的原因,湖濱區(qū)宣傳部長狄罡解釋說,王帥事件已經鬧得沸沸揚揚,不是所有的網友都了解事實真相,一旦追究發(fā)帖者的責任,然后又鬧上網絡,說不定又會出現下一個這“門”那“門”。
當事人焦志民:孩子未被扔 但遭暴力毆打
12月29日下午,記者再次通過電話與焦志民取得聯(lián)系,焦先生稱自己的女兒當時站在樓邊,并非是真的要跳樓,而是看到家人被摁倒在地上,想以此相威脅,隨后被拆遷的人提了上來,盡管如此,自己還是遭到了拆遷人員的毆打,其中還有一次在樓梯內被打,而所謂張副書記到他們家120多次的說法,也遭到他的駁斥,稱頂多來10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