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非洲亞花梨木”家具,結果變成“非洲亞花梨木貼皮”。由于買下的家具至今已近三年,當時消費者與廠家之間的約定口說無憑,在消保委的調解下,廠家近日同意賠償給消費者1000元,并免費維修。
2003年12月,消費者陳先生購買了一套價值8000元的“非洲亞花梨木”家具。今年6月,他在擦拭大櫥時發(fā)現(xiàn)門板出現(xiàn)蟲蛀,最讓他吃驚的是,三年來一直以為是“非洲亞花梨木”的家具并非實木。在與廠家協(xié)商無果的情況下,陳先生向嘉定區(qū)消保委投訴。
消保委調查后進行了調解,雙方對預定單上“面料為非洲亞花梨木”的表述分歧較大。陳先生堅持認為,當時在購買家具時,銷售員明確告知是“非洲亞花梨木實木”家具,“面料為非洲亞花梨木”所指的就是整塊門板的材質用料。
但廠家否認了當時介紹為“亞花梨木實木”家具的說法,并且辯解說,“面料”既可認為是門板的“皮”、也可稱作為門板的“面”,只是各人理解不同,家具完全符合預定單上的要求,只同意免費對家具進行維修。
消保委在調解中指出,目前缺少相關的證據證明,銷售員當時確實介紹的是“非洲亞花梨木實木”家具,但從預定單內容來看,廠家對“面料”一詞的解釋是個模糊概念,有誤導之嫌。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用清晰明白的語言或者文字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介紹和說明,并就消費者的詢問作出真實的答復。”消保委據此認為,這是一份不規(guī)范、誤導消費者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