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的劉女士花費1萬多元,相信了美容院所說的“5個月內(nèi)減肥65斤”的承諾,但事后毫無效果,便將對方告上法庭要求退費。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判決該美容院退還劉女士全部費用。
劉女士現(xiàn)年29歲,因體重問題一直苦惱。她起訴稱,去年3月31日,她和北京尚雅溪園美容美體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一份協(xié)議,對方承諾5個月內(nèi),將劉女士的體重由200斤減到135斤,同時確保不反彈。如果到期見不到135斤,美容院承諾1個月內(nèi)無條件退款。
協(xié)議簽訂后,劉女士分三次向美容院交了12300元。但是接受了5個月的治療后,她并沒有減掉65斤體重,于是將對方告上法庭索賠。
庭審時,尚雅溪園美容美體公司沒有出庭應訴,法庭缺席審理了此案。
法院審理后認為,劉女士提交的證據(jù)能夠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jù)鏈條,足以證明交納了美容費用后,尚雅溪園美容美體公司所提供美容服務未達到減肥效果。根據(jù)他們做出的無效退款的明確承諾,法院判決尚雅溪園美容美體公司退還劉女士服務費1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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