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昆明1月29日電 (記者趙大春)云南省物價局29日發(fā)布通報稱,對昆明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白云店和世紀城店的價格欺詐違法行為,云南省物價局決定分別對兩門店罰款50萬元。
云南省物價局稱,在2011年元旦、春節(jié)期間組織的市場價格檢查中,發(fā)現(xiàn)昆明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的部分門店存在價格欺詐行為,經(jīng)進一步查實,昆明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白云店在銷售老樹普洱茶時,宣傳海報標價為60元/盒,但實際結(jié)算價為120元/盒。世紀城店在銷售特色魷魚絲時,銷售價格為138元/千克,價簽標示時用大號字體標示“13”,用小號字體標示“8.0”,誘導消費者誤認為銷售價格為13.80元/千克;銷售2000克火腿禮盒時,銷售價格為168元/盒,價簽標示時用大號字體標示“16”,用小號字體標示“8.0”,誘導消費者誤認為銷售價格為16.80元/盒;銷售的梗冠綠色盤錦大米有64.60元/袋和69.70元/袋兩種標價、貓哆哩酸角糕有11.08元/袋和11.80元/袋兩種標價、好彩頭散裝豆干有27.80元/千克和33.60元/千克兩種標價、士力架家庭裝有32.90元/盒和33.50元/盒兩種標價,以上商品均以醒目標價牌標示低價,而結(jié)賬時均以小標價簽標示的高價進行結(jié)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