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10月30日在鄭州市花園路新瑪特總店浪琴專賣店購買一塊浪琴軍旗系列自動機械表。在第二天就出現(xiàn)停走,去維修點檢查說沒有問題,是帶的時間不夠;厝Я巳旌笥谐霈F(xiàn)停走,拿去銷售店找到銷售小姐反映手表再次出現(xiàn)問題,要求更換。于是銷售小姐給我開了維修單,又拿到維修點進行維修檢查,經(jīng)過檢查兩天后通知我去取表,說沒有問題。于是我又用了一段時間,該表在2011年11月28日又出現(xiàn)停走,并發(fā)現(xiàn)從表的機芯里掉出一顆螺絲。這次我強烈要求退貨,銷售員又一次說維修。最讓人不能理解的是我要求他們給我提供第二次的維修登記表,他們居然說沒有存檔,單據(jù)丟失。這樣的銷售商怎能讓人相信。!簡直沒有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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