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0日,通過申通快遞從廣州郵寄一水母缸到南京,收件人收到快件后后,開箱驗貨,告知水母缸已被快遞野蠻運輸過程中砸壞。后投訴申通總部,要求全額賠償800元,而廣州申通客服電話告知拒絕按實際金額原價賠償。 1.投訴申通客服處理過程中態(tài)度惡劣,有記錄為證; 2.要求全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