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5月28日在淘寶購買商品一件,由申通快遞負責(zé)運送,物流編號LP00023570663169,運單號碼888307630108。5月31日物流明細顯示“節(jié)假日延遲派送”,6月2日顯示“已簽收,簽收人是郭”,然后就沒了。當(dāng)然了,這個郭我不認識,也沒有要求他人代簽,那么簽收了我的快遞的人是誰呢?
5月31日“節(jié)假日延遲派送”,收貨地址是公司,那天并沒有快遞員來詢問或者電話詢問,就延遲派送了。6月2日端午節(jié)倒是簽收了,端午節(jié)不過節(jié)了?從頭至尾快遞員未與我聯(lián)系就把屬于我的東西交給他人簽收,憑什么?
6月3日上班,我看見了物流明細,就去申通官網(wǎng)投訴了一下,并且聯(lián)系賣家希望與快遞公司溝通一下,賣家回復(fù)說快遞公司去查,6月4日上午申通給我電話問我是否收到貨,我說沒有,對方說去查,下午3點申通又打了個電話給我問我是否收到貨,我說沒有,對方還是說去查,這是在耍我玩么?
我的公司管理較為寬松,隨意進出,別的快遞公司都先打電話確認然后送到辦公室門口,申通倒好,屬于我的東西給莫名其妙的人簽了不說,查了2天也查不出東西去哪了。 現(xiàn)在,我不管東西去哪了,找到我也不會要了,因為東西被別人簽收了,被別人拿過了,說不定還被別人用過了。我要求申通公司給予賠償!耽誤我這么多天的時間,以及我買的東西!
淘寶那邊我申請退款了,還在與賣家協(xié)商中,如果退款成功,商品找到后一定要送回賣家的。我要求申通快遞公司賠償我一件同樣的商品,并且拒絕走申通快遞運送,我不再信任這家公司的態(tài)度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