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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6日舉行的廣東省公務(wù)員考試的考場上,一批“槍手”冒名替考,這一切都是在一個(gè)“替考中心”的精心組織下進(jìn)行的。法院一審分別判決這起案件的兩犯伍×軍、陽×齊有期徒刑10個(gè)月和1年!【詳細(x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