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監(jiān)會下發(fā)批復,同意太平洋(19.40,0.40,2.11%)財險等六家保險公司在使用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的情況下,車損險保費可以相應上浮。其中,國產(chǎn)車保費上浮比例為10%~30%,進口車為15%~60%。有分析指出,該批復的下發(fā)有利于解決車損險理賠過程中保險公司與投保人之間的矛盾。
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主要規(guī)定,投保人在投保時要求車輛在出險后可自主選擇具有被保險機動車輛專修資格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并愿意為此選擇支付了相應的保險費。相反,如果車主沒有選擇該條款,那么車輛因事故損害后,由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協(xié)商確定修理方式和費用。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是作為機動車損失險的附加條款使用。
立刻保保險專家許文侃解釋道,例如維修一輛保時捷跑車,專修廠的價格要比普通修理廠高出很多,險企考慮到自身的利益往往希望投保人去普通修理廠修理;而投保人恰恰相反,希望去專修廠,由此投保人與險企就會產(chǎn)生糾紛。而此項附加條款的出臺正是為了緩解該類糾紛。
近日,全國一些省市統(tǒng)一了車損險的計價基礎(chǔ)——新車購置價,而使得保險公司之間的競爭主要由“價格戰(zhàn)”轉(zhuǎn)向了“理賠服務戰(zhàn)”。許文侃表示,此次批復的下發(fā),緩解險企與投保人之間理賠服務的矛盾,有利于保險公司的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