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12月12日在廣東深圳華強北賽博數(shù)碼廣場3樓T03上面購得佳能單反相機機身型號7D一臺,未稅價8900元整.本人要求交稅開具普通發(fā)票,然后其銷售人員對本人說開發(fā)票的稅點是5%的,就是未稅價:8900元整要加上445元稅金合計一共9345元.在本人強烈要求優(yōu)惠下,其銷售給本人免去了15元.就一共消費了9330元.然后本人將發(fā)票隨后給予銷售人員換兌7D禮品,直至今日2011年12月23日收到禮品.然后對發(fā)票進行了一番核實跟確認,撥打12366稅務(wù)局熱線查詢,查詢到廣東省深圳市國家稅務(wù)局通用機打發(fā)票的稅點是3%,而且沒有5%的說法.緊接著隨后馬上撥打商家電話0755-83178861詢問,他們回答說每個商家的稅點都是5%的,然后我說我打過電話去國稅局詢問過了是不會有出現(xiàn)5%的稅點的.結(jié)果他說還包括了什么地稅之類的.然后我說但是當(dāng)時銷售人員根本沒有跟我說過要交什么地稅之類的那我自己去投訴行了,就掛電話了.過了大概3分鐘左右,他們打來2次電話過要求我把佳能單反相機機身型號7D給他們退回去,他們給我辦理全額退款.然后他們用心里暗示的方式說了一句"現(xiàn)在7D正在升價,他們那里又缺貨.你不要就寄回來."然后郵費需要由本人支付.他們做錯了事情為什么要消費者去承擔(dān)?本人要求其公司墊付郵費+保費進行全額退款.就退還交多的2%的稅點金額1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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