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墊付修車款,保險公司也將全額賠付,但gofun的客服說收到理賠款之后,只退我1500元錢。”昨天,市民焓先生向武漢晚報新聞熱線82333333反映,他在使用gofun共享汽車的時候遇到一件難事。
焓先生說,上月29日,他在南湖租用了一輛gofun共享汽車,行駛中追尾另一輛車。gofun公司客服告訴他,車輛維修費用要由焓先生墊付,等保險公司賠付款到達gofun公司賬戶之后,會退給焓先生1500元錢,剩余部分將屬gofun公司所有。
“現(xiàn)在有兩個問題。如果我墊付了一萬多修理費,保險公司也全額理賠了,平臺收到這筆賠付款,憑什么把1500元之外的錢扣下來?另外,這輛車在使用中,我發(fā)現(xiàn)方向盤有點問題,這次的事故可能是受該故障影響。保險公司說,要在車輛定損之前做故障鑒定,否則定損之后車子被拆卸過,就無法鑒定。”焓先生說,他將這兩方面的問題反映給gofun平臺,但沒有得到有效回復,他現(xiàn)在不知道該不該墊付車輛維修費用。如果不墊付,車輛維修一直停滯,期間每天會產(chǎn)生200元的停運費,焓先生對此表示“壓力山大”。
昨天,gofun平臺工作人員介紹,用戶在注冊賬號時已經(jīng)選擇同意了服務協(xié)議,其中規(guī)定維修費用在1500元以下的,保險公司理賠之后不用租車人承擔費用,維修費超出1500元的,將由租車人承擔超出部分。“出了事故,下一次投保費用會增長,加上車輛折舊以及其他方面的費用,所以保險賠付款到賬之后,1500元之外的部分屬公司所有。”
該工作人員表示,具體到焓先生這件事,她將核實情況之后回復相關疑問。
湖北尚卓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坤志介紹,共享汽車平臺提供的電子協(xié)議有限制客戶權益的嫌疑,車輛使用人墊付了修車費,如果保險公司全額賠付,費用應該退還給車輛使用人,至于公司提出事故造成了其他費用,具體多少費用應該具體核算。“如果懷疑車輛在使用過程中有故障,需要雙方共同委托有資質(zhì)的機構進行車輛鑒定,單方面的鑒定對方可以不認可。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xié)議,可以走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