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利錦麟天地雅苑
按SEC的描述,皮特森的主要操作方式是,秘密伙同中國官員注冊成立海外公司,之后向摩根士丹利謊稱該公司為永業(yè)集團全資子公司,說服摩根士丹利出售股份給該公司。
2002年,在一個代號為“Wally”的項目中,摩根士丹利房地產(chǎn)基金第四期作為一個少數(shù)股權(quán)伙伴,與永業(yè)集團和其他投資者一同投資了上海盧灣區(qū)的兩棟樓,即錦麟天地雅苑。
隨后的2004年,在一個代號為“Cavity”的項目中,摩根士丹利房地產(chǎn)基金第四期與其他投資者購入了錦麟天地雅苑中的一棟樓。當年10月,在摩根士丹利和皮特森商量購買事宜時,皮特森、前述中國官員以及一名加拿大律師秘密計劃在大摩房產(chǎn)基金第四期完成上述購買交易后,購入部分第四期的股權(quán)。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上述三人用了一家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的企業(yè)Asiasphere Holdings Ltd作為購買載體,其中中國官員擁有該公司47%的股份,皮特森占有約40%股份。
隨后,皮特森告訴摩根士丹利員工,Asiasphere是屬于永業(yè)的全資子公司,且永業(yè)的前董事長能夠?qū)㈠\麟天地雅苑以低價賣給大摩。
2005年11月,正值A(chǔ)siasphere從第四期房產(chǎn)基金購入股份時,皮特森通過Email向同事強調(diào),“我們欠永業(yè)一個人情……是永業(yè)給了我們這筆交易。”皮特森還說,該中國官員可以幫助從其他政府部門拿到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