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捷豹路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和奇瑞捷豹路虎汽車有限公司根據(jù)《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2020年3月31日起召回以下車輛。
(一)捷豹路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召回2015年2月11日至2016年10月18日期間生產的2016-2017年款進口捷豹XE系列汽車,共計6564輛;2015年6月10日至2016年7月12日期間生產的2016-2017年款進口捷豹XF系列汽車,共計3981輛;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0月21日期間生產的2017年款進口捷豹F-PACE系列汽車,共計9514輛。合計20059輛。
(二)奇瑞捷豹路虎汽車有限公司:
召回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11月7日生產的部分2017年款國產捷豹XFL汽車,共計3448輛。
本次召回范圍內車輛的駕駛席正面安全氣囊裝配了高田公司生產的未帶干燥劑的硝酸銨氣體發(fā)生器。在氣囊展開時,氣體發(fā)生器可能發(fā)生異常破損,導致碎片飛出,傷及車內人員,存在安全隱患。捷豹路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和奇瑞捷豹路虎汽車有限公司將為召回范圍內的車輛免費更換改進后的駕駛席正面安全氣囊模塊,以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