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9月21日晚上六點半來到天津友誼路樂購超市購買冰箱,來到專柜后,沒有一位超市工作人員賣冰箱,我于是找到了賣手機的銷售人員,買手機的說,賣冰箱的回家吃飯了,最晚7點回來,我在超市里等到了7點,賣冰箱還沒有回來,等到了七點半,賣鍋的超市工作人員過來給賣的冰箱。
我問贈品,她說要贈品要加160多元,(我家親戚前兩天剛從樂購買的此冰箱不加錢是有贈品的)而且態(tài)度一點也不好,讓我拿條碼到收銀臺去結(jié)賬,收銀員說沒有超市工作人員不給顧客結(jié)賬,我等那個賣鍋給結(jié)賬,晚上8點由于條碼不清,工作人員重新打一張條碼,等了45分種條碼才打出來,9點10分才把冰箱買到了。此超市的工作人員工作速度極為緩慢,而且態(tài)度不好,贈品不給。
買個冰箱耽誤顧客3個多小時,要求超市賠償,9月22日給送貨時,冰箱沒有包裝,保修卡和說明書,附件什么也沒有,送貨人員說只管送貨,別的不管,你們只能找超市,當時賣冰箱的人說有包裝,都齊全,我才買。冰箱上特別臟。根本無法使用要求超市盡快給于解決。已經(jīng)從超市里投訴過了,沒有給回復,只能找315出面給解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