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8年9月6日叫車顯示我2018年8月16日坐車未支付,但是那不是我的號碼,聯(lián)系客服很多次,得到的結果均是請保持手機暢通,稍后有專員與您聯(lián)系,但是,一直到晚上九點多,就只接到一個電話,說必須把錢支付才能叫車,所以我投訴滴滴公司私自決定客人的意見,自作主張,不處理事情,上面不是我坐的車還要我本人支付這個我實在做不到。如果不處理,我只能一步一步維權。
回復內(nèi)容:
商家:收到您來電申訴賬號問題,已經(jīng)再次核實本次是屬于名下賬號有未支付的訂單,請您升級到最新版本,根據(jù)提示操作支付,以免影響您的賬號使用 。用戶不認可,故無法達成一致;
消費者:滴滴從未和我核實過任何問題,電話也從未打過,客服也不回信息,滴滴私自處理客服問題,必須投訴,打官司。;
消費者:滴滴公司從來不辦事,客服一直拖延時間,就像滴滴順風車殺人事件客服的處理態(tài)度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