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9月7日晚20:28分左右,在使用了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的 TOGO(共享汽車平臺軟件)預(yù)定了一輛smart fortwo汽車。車牌號粵B*P82K(*號位置數(shù)字在平臺軟件上被隱去)。此車輛當(dāng)時被停放在華創(chuàng)達(dá)前海公寓隔壁。在找到此車輛后發(fā)現(xiàn)無法通過軟件TOGO上的“打開車門”功能打開車門(唯一打開車門方式)。嘗試多次都打開失敗。此次被收取費用1515元,其中15元車輛使用費,1500元押金。
2.2018年9月7日晚20:30分左右,當(dāng)時通過TOGO軟件的報障功能將故障連同此車輛前臉(包括車牌)上報平臺方,未得到相應(yīng),此后分別在2018年9月7日晚20:31分、34分、39分、51分、58分、22:56分撥打平臺客服電話4006101002多次,且分別持續(xù)1分鐘至11分鐘皆無人接聽。其后于2018年9月8日13:18分撥打平臺客服電話4006101002,持續(xù)4分鐘。亦無人接聽。
3.投訴原因:TOGO平臺在這種無法提供相應(yīng)租車服務(wù)的情況下(車輛門都打不開,更不用說使用了),依然收取車輛使用費15元人民幣。且在使用TOGO這款軟件租車前還被要求交納1500元費用。且此費用目前無法退回給我。嘗試多次通過電話4006101002進行溝通,但都無法接通。目前在其公示的聯(lián)系渠道皆無法聯(lián)系上。
4.我的投訴訴求:介于上述已發(fā)送的情況,我要求對方立刻退款我1515元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