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被交警罰款發(fā)票收據(jù)是過期收據(jù)
投訴日期:2013-03-14 投訴地區(qū):四川省 投訴人:劉先生
本人在晚上7點在磨子橋騎電瓶車托人,被警員編號071544 下班警察攔截,罰款50元,之后將錢踹入私人口袋揚長而去。旁邊又有許多騎車托人的視而不見。對此,本人有幾點疑問,請廣大網(wǎng)友評論!
1、當時警察從私人口袋中拿出一沓錢,相信都是執(zhí)法罰款得來,但是為何下班之后還沒有上交,金額在2000塊錢左右。難道現(xiàn)在警察窮的都沒有公文包了嗎?
2、警察所開罰款處罰定額票據(jù)為2011年的票據(jù),在2013年中使用是否合法。這個也太節(jié)約了一點吧!
贊助商鏈接
消費者評論
已有10消費者評論,點擊查看
315新聞
推薦排行熱點
- 1斗山挖掘機嚴重質量問題
- 2韻達快遞發(fā)的手機,收到的是磚頭
- 3北京物美大興店購物換領禮品存瞞報
- 4山東浩成化工有限公司特型演員違法代言廣告
- 5中通速遞丟失 一直拖延不回復
- 6韻達快遞丟失賠償不合理
- 7申通快遞收取快遞費,提供的是托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