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在修理過程中將鞋子損壞,無法復原且不愿意賠償 | |
投訴目標: 翰皇擦鞋店-河南鄭州東區(qū)丹尼斯店 | 投 訴 人:劉女士 |
投訴時間:2013-05-03 | 投訴地區(qū):河南省 |
處理結果:http://cshtsb.com/plus/ts_view.php?aid=73532 |
4月21日,一雙鞋子送修丹尼斯翰皇擦鞋店,加長鞋帶,承諾3天后可;7天后才看到鞋子,發(fā)現鞋跟部外包皮嚴重損壞,當時店員現場電話確定了收鞋人,證明鞋子送去的時候是完后的,只需要加長攜帶,確定為修理過程中的損壞。 經過現場協商,鞋店保證修理的與原鞋子一樣,我就答應讓他們繼續(xù)修,如果修好的話,就不再追究;如果修不好,需要賠新的鞋子給我。但是隔日去拿鞋子發(fā)現他們修理的很粗糙,且在上面噴上的珠光粉,用手指一撮就掉了,根本無法遮住被他們掛懶的部分;變提出按照原來協商好的,買新鞋賠償。 繼續(xù)溝通,目前為止他們不愿意再提賠償的事,開始胡攪蠻纏。 非常痛苦,請幫忙解決。 十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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