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央視315晚會報道了網絡信息安全事件。
報道如下:個人信息泄漏時有發(fā)生,這個個人信息泄漏之后都有怎樣的后果?接下來我們記者的調查,會讓您看的更加清楚。
2011年2月14日,家住上海浦東陳小姐通過網銀登陸帳戶,原存有4000余元招商帳戶,余額僅剩85元。陳小姐的這張銀行卡一直隨身攜帶,密碼只有她一人知道,卡上的錢怎么會一夜之間不翼而飛?同樣的事情降臨在王小姐身上,原本存有1.5元招行卡上,莫名其妙僅剩下24元錢。類似儲戶失竊案屢屢發(fā)生,涉及銀行招商銀行、農業(yè)銀行。銀行卡轉帳的時候都有短信通知,受害人為什么沒有收到?警方發(fā)現作案人急其狡猾,進入網銀把帳戶的錢劃走,利用銀行不對水電費和煤氣費不通知,先開通了水電煤氣。要完成這樣操作,除了銀行卡號,必須要有帳號、密碼,作案人又是怎么知道密碼的?
上海市閘北區(qū)公安分局在江西南倉將犯罪人抓獲,期貨贓物這個小小的U盤讓警方大為震驚,里面儲藏了50萬個機動車信息,這么多如此詳細的個人信息,他是從哪里獲得的?他交代,他首先在網上從一個重慶人手里購買了大批上海市機動車車主信息,車主信息里面有的帶身份證,有的不帶,但是看你整理。依照車的到底檔次,朱凱華整理出帶有身份證卡車主名單,這些人成為他作案初步目標。如何獲得這些人銀行卡信息,朱凱華在網上尋找專門販賣個人信息的人購買信息。朱凱華得到的信息,包括車主在浙江銀行的銀行卡卡號和帳戶余額,而個人征信報告中包含更為相近個人信息,包括銀行客戶的收入,詳細住址、手機號、家庭電話號碼,甚至背后的職業(yè)和生日等等,正是因為這些信息,朱凱華篩選出最有可能的六位號碼。之后朱凱華逐個進入網銀,進行編輯。朱凱華被抓手,造成受害人損失3000多萬元,究竟是什么人在出售這么詳細的個人信息?
胡斌,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風險管理部貸款審核員,向朱凱華出售個人信息300多份。他通過中間人拿到朱凱華要求查詢的人員名單,打印出來以后再掃描好發(fā)給他。曹曉軍,中國工商銀行客戶經理,僅他一人,通過中介向朱凱華高達2318份。在工行有一個跟銀行接口征信查詢系統(tǒng),幫他查出來,查出來再通過郵箱傳給他。
在采訪當中我們的一位記者問一位銀行的工作人說,你覺得個人征信報告泄漏會有怎樣的影響,怎樣的危害,怎樣的后果呢?這位工作人員輕描淡寫的說,不會有什么后果,也沒有什么影響,也不會有什么危害,F在我們來看一看。我國2009年通過刑法修正案,專門對個人信息保護個人條款,其中明確規(guī)定,國家機關,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y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將獲得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jié)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另外,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們生活在網絡化信息時代,我們很多信息對個人而言,不僅僅是隱私,有時候這些個人信息還事關你家庭安全,財產安全和生命安全,F在社會有一些公司,口口聲聲掌握著社會上大量家庭的個人信息,但這些信息來源是否合理合法,這些信息使用是否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