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征集受害消費者抱團索賠
記者 費國海
本報訊 湯臣倍健(微博)螺旋藻產品鉛超標事件浮出水面后,購買過該產品的消費者也陷入被迫充當冤大頭的無奈——花幾百塊一罐買來的螺旋藻片,不僅不能保健,還可能給身體帶來危害。湯臣倍健的“含鉛門”,難道就是消費者的“含冤門”?《投資快報》提醒消費者,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要求生產者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投資快報》在此吹響維權號角,征集“含鉛門”的受損消費者抱團索賠,利用法律武器維護正當權益!
超標螺旋藻觸礁《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該法所指的“食品”為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tǒng)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湯臣倍健螺旋藻片作為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屬于該法的規(guī)定范疇。
該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禁止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違反本法規(guī)定,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湯臣倍健螺旋藻產品鉛含量嚴重超標,屬于以上規(guī)定的“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湯臣倍健的“含鉛門”,不僅僅是一場輿論譴責口水戰(zhàn),而是已經觸及到法律的社會事件。
湯臣倍健或面臨海量索賠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明確規(guī)定,違反本法規(guī)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根據上述法律規(guī)定,消費者除了要求湯臣倍健賠償其人身、財產等損失之外,還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锻顿Y快報》記者估算,按照目前湯臣倍健螺旋藻片(300片)罐裝198元的單價,即使不計該產品帶來的其他損失,單單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消費者就能獲得近2000元/罐的賠償。
由此,湯臣倍健將要面臨的索賠,無疑是海量、巨額的天文數字。
律師:抱團索賠更易成功
對此,廣東廣之洲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姜平告訴《投資快報》記者,我國民事訴訟的審理原則是“不告不理”。購買該品牌螺旋藻片的消費者遍布全國,具有很強的隨意性。小規(guī)模、分散性強的訴訟,力量和影響都十分弱小,大量重復起訴還會浪費司法資源。
因此,這樣的案件,建議仿照證券民事維權中“抱團起訴”的理念進行。大規(guī)模的抱團索賠不僅能給不法商家造成威懾,增加勝訴砝碼,也能節(jié)約訴訟成本,提高審判效率。
當年“三鹿”事件的爆發(fā)催生《食品安全法》出臺,該法本著最大化保護消費者安全和利益的原則,對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的商家進行嚴格責任制度。廣大消費者購買到不合格產品,除了自認倒霉之外,更應該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對此,《投資快報》特發(fā)起湯臣倍健螺旋藻產品抱團索賠活動,征集購買過該品牌螺旋藻產品的消費者,抱團起訴維權。只要您購買過湯臣倍健螺旋藻相關產品,保留有購物發(fā)票或者產品包裝,都能加入索賠的隊伍。
眾人拾柴火焰高,維護權益、減少損失從你我做起,從現在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