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駕他人購買的一輛新車,不料發(fā)動后竟然撞到墻上,造成新車剮蹭,為此車主將試駕者告上法庭,近日經(jīng)密云法院調(diào)解,駕駛員最終賠償車主7000元。
今年5月,張先生購買了一輛小型轎車,王先生也想購買此車,遂向張先生請求試駕。張先生在審查了王先生的駕照后,答應了王先生的試駕請求。不料,汽車發(fā)動后,王先生控制不及,將車撞在墻上,造成張先生的新車車頭剮蹭。因張先生的新車辦理的保險還未生效,張先生就將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王先生賠償車輛修理費5000元、車輛貶值損失5000元。
密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王先生提出試駕后,張先生審查了王先生的駕駛證件,盡到了審查義務;王先生在試駕過程中,造成張先生的車輛毀損,應當賠償給張先生車輛造成的全部損失。最終,經(jīng)法庭調(diào)解,王先生給付張先生車輛修理費等損失共計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