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金魚制筆廠有限公司
投訴日期:2012-05-06 投訴地區(qū):江西省 投訴人:張先生
《金魚制筆廠有限公司》用已招商加盟以及加工的方式向他人收取費用,事先沒聲明多少費用,只是說要收取200元要求做押金。 待到匯了200元押金之后 又要收取1000元的產(chǎn)品注冊費用(這個1000費用是之前沒聲明的) 如果你沒繳納200元的押金 他是不會讓你看到要交錢的合同 只會拿一張另用的合同給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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