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黃靜購買了一臺華碩電腦,在修理過程中發(fā)現(xiàn)其CPU存在問題。然而在維權過程中,黃靜卻被華碩以敲詐勒索之名告到公安部門。此后,黃靜被批準逮捕,在看守所度過了10個月。近日,黃靜終因“冤獄”獲得了國家賠償認定書。26日,黃靜及其律師決定對華碩提出名譽侵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以及誣告陷害三項訴訟。(10月27日《京華時報》)
女大學生黃靜通過向媒體曝光,將華碩電腦的問題公之于眾,然后和代理人一起,提出500萬美元的巨額索賠款。有人說,這是黃靜牢獄之災的根源所在,因為她太過于獅子大開口了。
持這種觀點的人忘了根本一點:當消費權益受到侵犯時,向商家索賠是消費者理所應當享有的法律權利。再說,500萬的賠償金額,只是黃靜一方之說,如果商家覺得無法接受,完全可以申請協(xié)調(diào),如果協(xié)調(diào)不成,還可以到法院,由法院最終裁決賠償金額的多少。
讓人吃驚的是,華碩公司舍此正當渠道不走,卻以敲詐勒索的罪名將黃靜告到公安部門。更讓人震驚的是,華碩公司的蠻橫打擊,竟然得到了北京市海淀區(qū)公安、檢察部門的積極回應,刑拘黃靜,然后批捕,然后關進看守所———“效率”多高啊,就好像這些部門和公司是一家人似的,老板一聲令下,就干脆利落地搞定“刁民”。
以保護消費者為主旨的消法,在大公司的強勢之下,輕易被突破了;作為正義守護神的司法部門,又自動放棄職責,選擇與大公司站在一邊。兩道“防線”先后失守,黃靜怎能不到看守所去蹲著?
所以說,黃靜牢獄之災的根源,不在她的“獅子大開口”,那頂多只是“維權過度”,與敲詐勒索犯罪完全是兩個概念。她的不幸在于碰到一個大公司,這個公司因?qū)嵙π酆穸U橫無理,視消費者權益如草芥。而在這背后,更關鍵的因素是一些司法部門的縱商與媚商。
不要以為黃靜的遭遇與我們無關。黃靜的不幸,每一個人隨時都有可能遇到。同情黃靜,就是同情包括我們自己在內(nèi)的弱勢消費者,而支持黃靜對華碩的訴訟,就是伸張我們自己的消費權益,也是以民間力量的方式重新修復正義防線。
修仰峰:華碩索賠案正義防線是怎樣失守的
2008-10-29 21:25 重慶時報 修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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