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6日在廣州萬達廣場歐時力Ochirly專賣店購買女裝一件,3月10日發(fā)現(xiàn)有些部位由原來的淺綠色談到藍色,并把打底的衣服也染上藍色,3月13日拿衣服到專柜要求退換,店長不同意,并說是公司規(guī)定要把衣服送回公司的質(zhì)檢部門檢驗,15個工作日后才能有結果。我們不同意他們的作法,萬達廣場也堅持商家的立場。打電話到廣州的12315投訴,12315開始竟然拒絕受理,后來勉強受理之后遲遲不給回復,經(jīng)多次電話催促后工商局的回復是無法解決,并要我自己拿衣服去質(zhì)檢,如果證明衣服有問題才能去索賠。請問消費者的權利在哪?12315是維護商家的利益還是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有消費紀錄,要求商家退貨,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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