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歐姆龍血糖檢測儀HEA-214惡劣的售后
投訴日期:2011-05-14 投訴地區(qū):北京市 投訴人:王先生
本人在2010年7月在北京購買了一臺歐姆龍HEA-214血糖儀,也是歐姆龍的會員。在使用該型號血糖儀不到一年的過程中,對方突然中斷試紙的供應(yīng)。(試紙已經(jīng)停產(chǎn))不做任何通知,當(dāng)初注冊會員電話地址姓名都有記錄,并把售后回執(zhí)郵寄給歐姆龍公司。歐姆龍公司單方面造成的不良后果確給使用該產(chǎn)品的消費者帶來很大的傷害!不能按時測量血糖值造成身體的極大傷害!
打電話給歐姆龍的客服解決辦法是:花259元買兩盒利舒坦血糖試紙,換購雅培利舒坦血糖儀一臺。我不能接受,這是強制消費,最主要是用合作公司品牌的產(chǎn)品以次充好,瞞騙消費者!我要求更換歐姆龍215型號血糖儀被拒絕,客服說沒別的辦法。打電話給北京分公司推脫上?偣,給上海福州路總公司打電話,竟然說去找北京分公司。推來推去,態(tài)度十分惡劣!
我申訴的要求:1、更換可以但必須是歐姆龍品牌其他型號的血糖儀。2、歐姆龍公司無條件退款收回該HEA214血糖儀產(chǎn)品。
希望質(zhì)量萬里行相關(guān)部門制止歐姆龍公司對中國消費者不負責(zé)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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