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我在京東商城上面購買一臺東芝電腦送給我妹妹。當時的標價是2999元,下單即贈100元,也就是說實際價格是2899元。根據(jù)京東商城的宣傳他有一個價格保護政策,就是用戶在收到貨物之前貨物降價的賠償消費者降價差價。
4月28日京東商城價同款商品價格調整到2899元,買即贈100元,也就是實際價格2799元。而此刻我的電腦還沒有出庫,我及時的聯(lián)系了京東客戶,京東客戶表示可以退給我差價,但是是以積分方式返回到我的賬戶中,我多次詢問客戶,他說可以用這個積分在京東商城里面購物,因此我同意他以積分方式返還給我差價,但是后來我在使用的時候才發(fā)現(xiàn)積分根本無法使用,須更換成京東券才能使用,但是根據(jù)我的用戶級別只能兌換20元京東券,也就是給我的積分根本無法使用,這是很明顯的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我希望京東商城能馬上停止這種欺詐用戶的行為并根據(jù)差價補償說明補償給我100元的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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