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nóng)民賣假羊毛衫被罰2151萬追蹤 假羊毛衫天價罰單案重審減至199萬
據(jù)《三湘都市報》報道20日,湖南郴州農(nóng)民李清賣山寨羊毛衫遭遇“天價罰單”一案有了新進展。李清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1991859元。李清妻子李紅英說,盡管罰金不足2151萬元的十分之一,但對他們來說仍是天文數(shù)字。
4月25日,李清因涉嫌銷售假冒名牌羊毛衫一案,在鄂爾多斯中院重審。對于判決結果,李清代理律師王?湍闲碌ぞQ“很震驚”。王?f,判決認定李清假冒鄂爾多斯毛衫21754件,假冒恒源祥毛衫4433件,沒有依據(jù)!岸鯛柖嗨咕疆斖コ鍪玖饲闆r說明,稱2010年12月15日,公安機關在搜查李清店鋪清點扣押物品時,李清未在扣押物品清單上當場簽字捺印!蓖醺?f,這說明假冒名牌羊毛衫的數(shù)量不能認定。
“當天警察進市場搜查時,大批銷售假冒羊毛衫的老板棄店而逃,警察將所有查處的假冒羊毛衫都算在我丈夫的頭上!崩罴t英說,“我們那么小的店根本容納不下那么多件衣服!
據(jù)王?榻B,李清提出的立功表現(xiàn)也未被法庭采納。公訴方稱,警方抓捕制造假冒商標人周金柱是根據(jù)派出所的暫住人口信息。對此,李紅英說,“如果我丈夫不提供周金柱的詳細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辦案人員抓不到周金柱”。 對于重審判決,李紅英說,將向內蒙古自治區(qū)高院遞交上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