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微商品牌歐束的代理商李女士向記者爆料稱,“2019年6月開始做歐束,做到現在一個產品也沒賣出去,還天天使用軟件做假的轉賬圖。上線的朋友讓我趕緊升級代理級別,我貨都賣不出去為什么要升級。感覺做這個微商就是和傳銷一樣,讓我拉下家,然后我就決定不做了。”
多項榮譽加持
企查查顯示,廣州歐束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束公司”)是3類日化用品商標“歐束”的擁有方,成立于2016年6月7日,注冊資金3000萬,無實繳資金記錄。法定代表人為韓藝,但100%控股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和最終受益人都是宋維樵。2019年7月22日,法定代表人由宋維樵變更為韓藝。
在百度百科上,由宋維樵親自編輯并簽名確認的“宋維樵”詞條顯示:宋維樵,別名蓮若,漢族,1989年4月4日出生于江蘇省淮安市,歐束品牌的創(chuàng)始人,2016年6月7日成立歐束公司,并擔任企業(yè)法人及董事長。
在歐束公司官網上,歐束品牌被眾多榮譽圍繞。李女士說,歐束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獲得了“2016年度中國創(chuàng)新品牌企業(yè)”,甚至“中國品牌榜影響力品牌”。“實際上,這些所謂的榮譽根本不是權威部門認定的。一般初創(chuàng)公司為了給公司或品牌造勢,會選擇加入一些名頭很唬人的協(xié)會、組織,很多微商企業(yè)喜歡這樣做。”互聯(lián)網運營實戰(zhàn)專家徐世甲如是說。

業(yè)內資深人士劉明(化名)了解情況后,告訴記者說:實際上,用這些榮譽粉飾自己,還不如踏踏實實把產品做好,與其把錢花到這些地方,讓利給代理商、消費者不是更好?但令人感到心情沉重的是,歐束就是用如此簡單的伎倆,讓許多沒有社會經驗的大學生誤以為歐束公司實力雄厚、品質卓越。
宣傳功效涉嫌違規(guī)

李女士還向記者提供了幾個歐束代理商在微信公眾號發(fā)布的產品宣傳截圖,上面有宣傳“促進血液循環(huán),具有美白、殺菌解毒”、“抗敏”、“淡化色斑、美白”等功效。

針對以上歐束產品的宣傳,劉明稱:這太假了!我查了一下上述產品的備案信息,所有的都是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但歐束多效妝前(牛初)乳卻宣傳具有防曬類化妝品具有的功效;歐束煥活瑩潤醒膚水宣傳“促進血液循環(huán),具有美白、殺菌解毒”等功效,不僅超范圍宣傳美白類化妝品的作用,而且使用醫(yī)療用語;“EGF”一詞在2019年1月份被藥監(jiān)總局禁用于化妝品宣傳,歐束潔面慕斯卻依然使用;歐束夢幻臻顏修護面膜宣傳“抗敏”、“淡化色斑、美白”等功效,同樣不但超范圍宣傳美白祛斑類化妝品的作用,而且暗示醫(yī)療作用。這幾款產品嚴重違反了《化妝品衛(wèi)生監(jiān)督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
“退錢宣言”被打臉

企查查顯示:因合同糾紛,在2019年11月和12月份,有4人將歐束公司連帶董事長宋維樵告上了法庭。
李女士告訴記者,除了官司,網上投訴平臺有很多跟歐束相關。2019年5月25日,有人投訴稱“歐束誘導客戶加入團隊”,下方有人評論也被誘導的經歷;2020年2月3日,又有人投訴稱“歐束代理不想做了不退錢”,下方有人評論“以后睜大眼睛吧,根本就是不負責,把你忽悠買東西,我用了歐束長痘痘,一點也不負責,不退貨就算了,沒發(fā)貨的錢也不退,一言難盡”;還有人稱交了定金沒人帶,不想做了錢也不退。
李女士說,多年前,歐束董事長宋維樵曾發(fā)表過一句震撼人心的“退錢宣言”:客戶有半句怨言說不好的,別廢話,退錢。“現在看來,實在是啪啪打臉”。
李女士還奉勸想做歐束微商代理的朋友們說:“歐束產品根本就不好賣,那些忽悠你跟著她做的,說的好聽還帶你賺錢,她們真的是帶你賺錢嗎?其實,只有他們少數人賺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