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1月13日 19:05:16,在天河城廣場5樓廣州Puma彪馬(天河城店)購買了一雙鞋子金額569元,于17日發(fā)現該鞋右只有皮斷裂現象,于19日上午11:30分到該店討說法,店長反饋需要本人將鞋子留于他們發(fā)回廠家進行檢測(鞋子上標明制造地是indonesia印尼,如果他們不發(fā)回該產地,他們存在虛假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她的要求我表示同意,我的要求是我提供押金讓她提供同一型號的鞋子于我更換(我換給了她,我沒有鞋穿了),她們表示不行,如果該鞋是人為照成的將扣除押金569元,我表示這種做法很不公平,廠家與專柜均是他們的人,既是裁判也是運動員。在僵持不下的情況下,彪馬專柜店長將我領到了天河城管理中心那,我心里想有管理人員在商家會收斂一點,可我萬萬沒有想到,體育中心天河城管理員與商家是穿一條褲子的,讓我覺得被羞辱的感覺有以下幾點:
(1)天河城管理人員沒有經過專業(yè)部門檢測,就直接說造成該鞋子皮斷裂是人為引起的,還說這種一個月下來見到很多同樣的情況,我很意外,這是一個知名廠商管理員的素質;
接下來讓我更吐血的事情:
(2)她和PUMA裝柜店長溝通,暫退還我569元70%的款,再讓我在店里買以70%購買一雙其他鞋子用于跟換,如果廠家檢測結果是我人為造成的,將扣除569元30%的款項。我當時一聽就愣住了,如果是質量有問題我還要在該店買多一雙鞋子,另外如果我同意了相當于我默認是我人為造成的,我覺得是對我人格的欺辱。
我心里想如果該事件沒有得到公平解決和道歉,我覺不放過該專柜。
處理方式有以下:
(1)我想在裝柜門口將該鞋子焚燒,讓所有消費者知道有這樣的專柜有這樣的天河城管理處,從溝通中感覺天河城管理處沒有一絲是為消費者考慮的;
(2)如果第一種方式屬于重火,違背國家法律,我買把剪刀在天河城彪馬專柜那一點點的剪掉。
說到絕對做到!
告知這些廠家不要以為我們消費者就拿你沒辦法,如果是通過其它方式讓我屈服,你放馬馬過來試一下。
以下是我真實聯系方式,歡迎與我聯系! 陳鵬 1892226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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