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圓通對遺失物品賠償
投訴日期:2012-08-08 投訴地區(qū):廣東省 投訴人:劉女士
你好,我想要維權消費者的權益,我于7月31日發(fā)了一個游戲機到寧夏,是發(fā)的圓通快遞,8月4日我查了我的快遞單的中、物流跟蹤,發(fā)現(xiàn)它還在廣州,于是我找了客服的電話,客服查了說可以遺失之類的,說過幾天回復我,今天8月7日客服回復我說,我的物品是確實是遺失了,就說到賠償一事,我的物品是沒有保價的,所以她說只能按運費的2.8倍賠償,想必這個肯定是不合理的,而且收件人并沒有有提示我要保價,況且一個百來兩百元的物品也沒有想到要保價的。我想維權,要求貴公司賠償全都金額游戲機160+運費18=178元。盡管快遞單背后有書寫說明那些條規(guī),但是那也是是格式文字,并沒有通過雙方協(xié)商,并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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