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EMS快遞員工故意拖延時間
投訴日期:2012-12-31 投訴地區(qū):湖北省 投訴人:張先生
EMS快遞員工故意拖延時間,今天是12月31日,30日時顯示已經(jīng)到武漢市堤角發(fā)行投遞站,當日沒有投遞官網(wǎng)上顯示的原因是收貨人不在,我手機號18702768537根本就沒有收到EMS員工給我的電話,31日聯(lián)系11183客服,客服居然和我說只要郵件沒丟,啥時候到你手里我們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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