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何志江,于2013年5月28日委托韻達快遞送貨給在貴州省印江縣的客人。貨物發(fā)出10天后,(也就是2013年6月7號)本人接到韻達快遞的電話,內(nèi)容是韻達快遞聲稱本人所發(fā)快件不在派送范圍之內(nèi)(無網(wǎng)),現(xiàn)在快件已從貴州返回上海途中。在這期間本人沒有接到任何通知告知本人快遞不能在我要求日期送達,以至錯失補救錯誤的時機。而且本人是在2013年6月7號才簽收到反回的快件,而韻達快遞官網(wǎng)上顯示的是6月5號一個叫車撲冉就簽收了。本人認為這存在欺詐和假簽收行為!
本人在下單以前,已經(jīng)咨詢過韻達快遞,對方聲稱并確認本人所發(fā)快遞要到達的地方在他們所派送范圍之內(nèi)。而且韻達快遞業(yè)務員在收本人快件的時候,也并無告知本人所下的單不在派送范圍之內(nèi)。
由于韻達快遞單方面的原因,使本人在客人面前失信(由于此快遞對客人來說非常重要,還特別保價1000元人民幣。本來跟客人約定好的時間是3天可以收到,結果由于韻達快遞的失誤,導致客人在歸定時間不能收到貨物而取消訂單,而本人也受到了客人在公司投的訴。)
由于韻達工作的失誤,我在公司和客人面前面臨信任危機!給本人不但帶來了極其嚴重的不良后果,也造成了經(jīng)濟損失(1000元人民幣)!在退回本人快件之后,韻達快遞沒有對自己工作失誤負責,并沒有對本人的損失做出賠償。作為消費者,韻達快遞不負責任之行為給本人帶來了一定的困擾和損失。希望借助12315的力量能為我討回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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