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快件在2013年10月17日從杭州通過順豐快遞了一份郵包到寧波給我收,一直未到,只到11月23日上午接到順豐一個電話,確認了我的收貨地址,郵包是在11月23日派送的到我單位的。這個郵包運輸時間為1個多月。
我11月25日上班后與順豐4008111111投訴,主題為:郵包延遲1個多月,順豐無任何歉意,也照樣收費。要求給個說法。
之后順豐也與我聯(lián)系了2次,無任何歉意,給的說法是免除這單的運費16元。
因這個郵包的延遲,已造成我的經(jīng)濟損失達2000多元,順豐給的 方案完全不能接受,做為一個國內(nèi)除郵政外的最大的快遞企業(yè),快遞收費也是最貴的,用戶追求的就是全國大城市間隔天到件的快捷,但這個郵包寄了1個多月,順豐難道是如此對待自己的客戶。
今天又致電4008111111熱線問處理結(jié)果,我要求順豐總部和我聯(lián)系,但今天還是寧波的順豐與我聯(lián)系,答復還是免這單運費,最多給我免費寄3單快遞。對此結(jié)果,我無法接受。
請質(zhì)量萬里行幫我討個說法,1.賠禮道歉,2.合理的經(jīng)濟補償。
謝謝!
附件為順豐官網(wǎng)的運輸單截圖,運單號為:20341560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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