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2月22號在宅急送欽州北路營業(yè)廳寄送一部iphone4s手機,快遞單號:8051009654。23號從上海出發(fā),24號到達杭州運轉(zhuǎn)中心。但是至今仍未到達收貨人手中。因郵寄物品許久還未到,我于26號打電話給宅急送客服進行詢問。經(jīng)他們2天的查詢后,我于28號被告知郵寄物品已丟失。
物品丟失當天我就要求進行物品丟失賠償。經(jīng)多次溝通,他們說我的保價物品需要保險公司進行理賠,需要一段時間進行處理,所以從3月1號開始一直多次致電宅急送客服詢問處理情況。但是,我于3月7號詢問情況時,上海分公司客服人員告知我需要提供發(fā)貨面單的原件,索賠函,收貨證明等文件。甚至還要求出示物品的價值證明,根據(jù)價值證明來確定保價是否適當。因物品證明等全在包裹中一起丟失,所以他們表示無法提供價值證明的情況下只能按照網(wǎng)上詢價進行賠償。
因從3月1號至今,他們才讓我提供相應材料。我認為他們有騙取證據(jù)材料的嫌疑。此外,我在郵寄物品時,他們的收貨員當面查驗過我郵寄的物品。也是他建議我進行物品保價處理,保價數(shù)額也是他推薦的(2000元)。我認為這時候還需提供價值證明完全是欺騙消費者且消極理賠的行為,故我予以投訴,麻煩處理下。謝謝
材料一直無法上傳,我已發(fā)至投訴郵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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