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下午,廣西桂林的何先生點擊哈啰出行“特惠加油”頁面看到“當時頁面顯示加油的單價為6.07元每升。”何先生通過頁面提示,找到桂通石油福利路加油站加油,何先生稱,他最終實際加油36.52升,“根據(jù)單價和數(shù)量,金額理應為221元,但是哈啰出行實際收取260.57元,多收取39元。”
隨后,何先生聯(lián)系了哈啰出行公司客服,要求哈啰出行退還自己39元,何先生介紹,對方拒絕了他的請求,給出的理由是“線下實際收費和軟件APP里宣傳不一致”。何先生對此不能接受,他的訴求如下:(1)哈啰出行退還多收取的費用;(2)如果真實情況如客服所說,軟件App里宣傳的收費單價與實際收費標準不一致,何先生認為:“那么這種行為有誤導消費的嫌疑,哈羅單車不能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