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籍傳銷組織在六安從事非法傳銷活動,兩年時間發(fā)展下線近千人。當傳銷面目被成員揭發(fā)后,囂張的傳銷人員竟攜帶兇器到公安局門口,企圖報復揭發(fā)人員。日前,該市裕安區(qū)法院開庭審理此案,14名傳銷頭目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自2010年初開始,賀某、鐘某等人在合肥以“自愿連鎖經營業(yè)”為名從事非法傳銷活動。
2011年六七月份,上述人員將在合肥的100多名成員分流到六安城區(qū)繼續(xù)從事非法活動。至2012年4月,該傳銷組織在六安發(fā)展近700人做下線,總人數近千人。2012年2月至3月間,成員葉某向其他成員揭發(fā)“自愿連鎖經營業(yè)”系傳銷活動,該團伙欲對葉實施報復。 2012年4月10日下午,獲悉葉某等人正在公安局報案,該團伙數十人駕車,并攜帶兇器趕到該分局大門口,欲行報復,7人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法院認為,被告人賀某、鐘某等人伙同他人組織、領導非法傳銷活動。其中多人攜帶兇器參與斗毆,均已觸犯刑律,應依法對各被告人定罪處罰。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