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杭州拱墅法院開庭審理杭州達芬奇貿(mào)易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并當庭作出判決,撤銷原告魏某與被告達芬奇簽訂的協(xié)議;被告達芬奇返還原告魏某貨款總計人民幣323萬多元,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付清;駁回魏某提出的70萬元賠償請求。“達芬奇”風波持續(xù)了近一年時間,因為公司在退貨方面態(tài)度強硬,眾多消費者陸續(xù)在全國各地法院提起訴訟,但一直沒有判例公開,杭州此次判決便有了異乎尋常的意義! 2011年5月,杭州消費者魏和平向杭州達芬奇家居南山路店預訂了一批號稱為“意大利原裝進口”的卡布麗緹系列實木家具,并支付超過300萬元的貨款。同年7月,央視《每周質量報告》曝光了達芬奇家具產(chǎn)品涉嫌造假?吹叫侣労,魏和平向達芬奇提出退貨,但遭到拒絕。達芬奇方面的理由是,魏和平并沒有收到家具,不能主觀臆測家具質量有問題。去年11月,魏和平以宣傳欺詐為由,一紙訴狀將達芬奇告上法庭。
原告的代理律師曾表示,其實上法院前,達芬奇的營銷人員曾經(jīng)同意魏先生退貨,手續(xù)也在辦理過程中,但不知道為什么后來出現(xiàn)變故,所以堅決不同意魏先生退貨。
法院認為,2011年12月上海市工商行政局對達芬奇作出行政處罰,認定其在經(jīng)銷過程中違反了產(chǎn)品質量法以及廣告法的規(guī)定,達芬奇公司也交了罰款。法院認定,達芬奇在與消費者締約過程中,對產(chǎn)品材質和品牌進行了虛假、夸大宣傳從而誤導消費者,因此判決達芬奇返還客戶323萬多元貨款。
達芬奇方面顯然對這一判決并不認可,認為自己銷售的所有卡布麗緹家具均在意大利制造,并原裝進口至中國,所以在法庭上堅稱沒有造假,否認誤導消費者。
業(yè)內人士認為,這個案例一旦確定后,其他消費者的索賠就會相對順暢得多。這個結果將對今后同類商業(yè)糾紛審判有重要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