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發(fā)布了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lǐng)和使用規(guī)定》,對故意遮擋和污損號牌的行為,作出一次扣12分的上限處罰。對此新規(guī),刑法學(xué)專家張平教授認為處罰過輕。
今天上午,張平向全國人大提出建議,將故意遮擋或污損號牌的行為納入刑法調(diào)整范疇,新增刑法罪名,以刑事手段打擊該種行為。
上書人大
刑法專家 建議遮擋號牌入刑
上午10時,中國法學(xué)會刑法專業(yè)委員會委員、教授張平將一份《建議書》快遞給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建議全國人大啟動刑法修訂程序,將故意遮擋、污損車輛號牌的行為認定為犯罪行為加以懲處。
張平在《建議書》中指出:部分機動車駕駛?cè)藶樘颖芙煌ㄟ`法后的處罰,故意遮擋或污損機動車號牌。一些遮擋污損號牌的機動車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給案件偵破工作帶來巨大難度,使得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無法得到賠償。
“這種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極大,給公共安全帶來潛在的巨大危脅,”張平說,“如果能在刑法中增設(shè)‘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罪’,以刑事手段打擊,司機就會像畏懼醉駕一樣,不敢輕易嘗試遮擋或污損機動車號牌。
入刑緣由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張平告訴記者,遮擋或污損號牌的行為人應(yīng)該視為一種行為犯,涉嫌“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
我國《刑法》第114條和115條規(guī)定,使用與放火、決水、爆炸等危險性相當(dāng)?shù)钠渌kU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為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這一條款所說的其他危險方法中,就包括以機動車為作案工具,制造交通事故的行為。
車輛號牌和身份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平白無故遮擋,無非是想在超速、闖信號燈、逆行等違法駕駛時不被懲處。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遮擋號牌又成為駕駛?cè)颂右莸谋憷麠l件。
“故意遮擋或污損號牌時,可以認為他是為逃避打擊做準備,和小偷事先準備作案工具一樣,不管是否造成不良后果,都應(yīng)該視為是一種犯罪既遂。”張平說。
量刑標準 建議不低于醉駕
從去年開始,我國刑法中增設(shè)醉駕入刑的罪名。張平指出,對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處罰,不應(yīng)低于醉駕的處罰力度。
張平說,“很多人飲酒后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jīng)處于醉酒狀態(tài),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但只要被查出酒精含量達到標準就認定為犯罪。醉駕者主觀上是想開車到達目的地,但故意遮擋號牌的人主觀上要么是逃避檢查、處罰,要么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主觀惡意比醉駕更嚴重。”
張平說,他特別建議在刑法中對于故意遮擋或污損號牌的行為,處罰刑種提高到6個月以上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從而達到震懾犯罪的目的。
懲治重點 污損號牌大貨車
張平強調(diào),對故意遮擋號牌的駕駛?cè)颂幜P不宜“一刀切”。小車故意遮擋號牌,無非是為了逃避檢查或者處罰,但大貨車司機故意污損號牌,其動機就值得警惕。
“在我國,每年都發(fā)生多起大貨車肇事逃逸案件。大貨車往往途經(jīng)多個省份,司機故意污損號牌,直接導(dǎo)致案件偵破困難。”張平說,“僅在北京,除主城區(qū)外,近郊或遠郊區(qū)縣都有大量車牌被故意污損的貨車。有些貨車車身挺干凈,只有牌照和車尾噴涂的放大車號被泥巴蓋住,地方上這種情況更多。”
張平建議,重點加大對大貨車故意污損號牌的打擊力度,對故意污損號牌的大貨車司機應(yīng)直接按照上限定罪量刑。
賣號牌貼 應(yīng)認定為同案犯
張平告訴記者,目前市場上有大量號牌貼、遮擋號牌架等在出售,對生產(chǎn)、銷售的不法經(jīng)營者也應(yīng)該追責(zé)。“很多汽配城或汽車配件商店里,各種號牌貼、遮擋號牌架在明目張膽地出售。如果單純用行政手段去制裁恐怕難以達到效果。應(yīng)該把這些經(jīng)營者認定為協(xié)助遮擋號牌的同案犯進行打擊。”
張平同時也指出,對遮擋或污損號牌的行為不能一概而論,如果駕駛者確實行駛過泥濘的路面,或者被散發(fā)小廣告的人用廣告等物品塞進號牌等情況,應(yīng)區(qū)別對待,防止矯枉過正。
隨機采訪
超八成受訪者 贊成遮擋號牌入刑
新規(guī)出臺后,針對“是否贊同故意遮擋或污損號牌入刑”的問題,本報記者在朝陽區(qū)、西城區(qū)、通州區(qū)的主要街道對近兩百名駕駛者進行了隨機采訪,超八成表示贊成。超過半數(shù)以上的受訪者都表示曾經(jīng)不只一次目睹過遮擋號牌的機動車闖信號燈、逆行等違法駕駛行為。